基督徒对「奉献钱财」的正确态度

基督徒认定:钱财是上帝交托给人保管和运用的恩物。我们只是它的「经理」(MANAGER),不是它的「老板」(BOSS)。我们的钱财本是从上帝未来,所以理当奉献回给上帝才对(历代志上29:24)。我们不可自私地占有钱财,而是按照上帝旨意来使用钱财;最高的主权不是在我们,乃是在上帝;这样才可在钱财使用上,达成「荣神益人」的使命。故此,「慷慨适宜」应当是我们所持的态度。兹分述下面五点:

  • 慷慨(GENEROUS):使我们使用财务的一种态度和方式。正确又有效的「用钱」,便能叫他人和自己都受惠和快乐,这才达成「慷慨解囊」的真正理念。慷慨,断不只是一种外表的作秀(SHOW)而已。
  • 适宜(APPLICABLE):决不是「漫无原则」地胡乱花钱,故意当众显出自己多么「出售阔绰」:使自己变成一位「慷慨的富翁?但是,这个挥金如土、「不知量入为出」的人,不久后便会有「破产」的下场。这样的结局,岂不是「羞辱主名」吗?
  • 俭己待人(MODERATE):意思是「节俭自己的享用,却宽厚善待穷人」。这不是对自己很舍得享乐,对穷人却「一毛不拔」,或是「斤斤计较」,全无真诚乐助的同情心!很多人不肯掏自己的腰包捐助穷人, 却很懂得「慷他人之慨」,只有「口惠」而「实不至」,有雷却无雨,只叫人空欢喜一场,属于「假慷慨」。不给穷人任何实际的赒助,最后就被别人拆穿他的「假面具」,这真是「弄巧成拙」呀!
  • 乐意捐献(WILLINGLY OFFER):对穷苦的人愿意主动地「爽快施舍」。它决不是带有「勉强」或「敷衍情面」的心态;当着人的面前表演一番「善举」,为要博得「慈善家」的美名。上帝十分洞察人心,「圣经」清楚表明这个真理:「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捐得乐意得人,是上帝所喜爱的。……他施舍钱财,赒济贫穷,他的仁义存到永远!」(哥林多后书9:6-9)。总意就是:乐献才会蒙神悦报!
  • 内外一致(COINCIDENTAL):乃神与人所共悦。并且连带着一个善果,就是:越肯慷慨献出的人,从未见多他变为一个贫穷的讨饭乞丐,反倒是他越多奉献给神和穷人,他越更加富裕起来,能够更多的赒济别人!正如「活水的井」(雅歌4:15),井不断地涌出活水给人喝,而井水反会越涌越多,也更清甜。活水的井,自己不会减少,反而更丰富起来。这样看来,「慷慨奉献」是一件美事,我们何乐而不为呢?

圣经说:「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哥林多后书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