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别与更新基督教组织的灵性 “不要效法世界”

◎戴永富

(……续)

 

  1. 一个组织是否把组织的创立人或领袖所决定的一套方法和传统,看作是不可更改的祖宗家法,把他们的言论和教导奉为金科玉律或不刊之论?

这种做法常与个人崇拜紧密相连。基督徒固然要学习顺服领袖或属灵指导者,但信徒也要成为自由人。这里的“自由”不是指随心所欲或不受任何权威的支配,乃是指基督徒为了持守神的话的纯正性,而拒绝盲目接受世上的传统这一自由。神和神的话,而不是人或人的话,才是信徒忠心和顺服的终极对象。基督徒不能搞以强人为中心的体制。

  1. 一个组织有没有打倒一切这反组织生活的激进精神?

“打倒一切传统”毫不现实,因人必然离不开传统。其实,反传统或反权威本身也是一种激进主义的传统,或者说迟早会产生新的传统。有些信徒以为,组织的行政和传统会妨碍圣灵的工作和扼杀人的主动性和创意。毋庸否认,很多组织的刻板行政和死传统熄灭了源于圣灵的热心而使信徒错失了许多事奉良机。然而,过度强调组织的灵活性而牺牲传统则等于搞“无政府主义”,但这与圣灵的工作方法不合,因为神的话明确指出,在受圣灵引导的教会里,“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所以,我们要学习如何平衡那追求稳定的组织规则和重视灵活的运动精神(Keller 2012, 337-354)。圣灵既能通过传统讲话,也能借着打破或超越传统的做法来说话。不拦阻圣灵的工作,也即保持平衡的态度:基督徒不让组织传统变成死气沉沉的按章办事,也不让自由或灵活性沦为混乱无序。更有甚者,打倒一切传统或反组织的极端,很多时候也是那拒绝约束的自我中心主义之表现。不服从任何权威,等于只把自己当权威,无异于让肉体精神说了算。

鉴于基督徒离不开传统,且组织及其传统很容易被世界的价值观熏染,信徒要保持健康的警醒(即不总是紧张或惧怕,但不丧失辨别力);极端的警惕性会容易沦为怀疑主义或教条主义,而这也是中了属灵执政者的诡计。信徒警醒的方式,是通过与自己组织及其传统保持健康的距离,对它们没有盲目或逾分的忠诚。只要基督还没再来,世上没有任何传统可以免除受神话语的检验。路德让我们看到,基督徒对神的话的委身和服从,高于对世上任何组织(包括教会)的忠心。顺服神和听从教会是两码事,信徒的良心不能被人和任何组织(无论它多么神圣)所捆绑。再者,某种传统经得起考验或卓有成效,不能保证它真的已经满足神的要求。当时杀害耶稣的是令世人叹服的罗马帝国与犹太教:前者拥有古代最完备的法律体系之一,后者拥有最完善的信仰体系之一。世界的价值观灵活地适应并渗入人的传统里面,使得那本是健康甚至是圣洁的传统,逐渐沦为世界价值观的画皮。例如,有时“顺服长者”是搞一言堂的画皮,“饶恕人”系维护加害者而向受害者施压的手段,“忠心到底”变成安于现状的借口,等等。

5.小结

由于传统的根深蒂固,在很多基督教组织内,错误的思想难以甄别。长此以往,传统会逐渐扮演堕落的世界的角色。路德与加尔文所发动的宗教改革显示,再神圣的基督教组织也会犯错,而错误的严重性在于教会领袖用圣经和属灵语言当作传递错误的迷魂汤。信徒用的语言或概念都出自圣经,但所依赖的逻辑和动机则是属灵执政者的。属灵语言甚至是神学教义,会被罪恶和错误的思维滥用(比如那些听起来很正统的神学可以被属灵执政者用作叫人自义的工具)。之所以如此,因人拒绝接受与他们完全不同的神,要用他们自己的文化标准来衡量圣经启示的神(Trueman 2015, 63)。因此,基督徒不但要从整体的神学框架出发(因对神学语言的很多“利用”并没有基于更全面更平衡的神学),也要用敏锐的批判性思维来察验宗教语言和神学的健全性。信徒也要学习如何正确使用那些源自圣经的颠覆性言语和逻辑,而不是驯化圣经或使之适应世界的价值观。综上所述,我们当反省的是:我们所委身的基督教组织神拯救和造就世人的体现,还是世界同化信徒的管道?

传统理应是信徒在他们的处境中用以荣耀神或遵守神的话的一套原则和实践,而非与圣经等同之物。信徒之所以离不开传统,是因为信徒还要在他们特殊的生活和环境中活出神的话,所以,一个教师和一个商人虽都是基督徒,但他们的信仰生活肯定有不同的实践,也就是说他们在自己特殊的生活方式中效法基督。不同的职业使信徒在效法基督的过程中有不同的挣扎和需要。因此,本末不可倒置:传统要促进信徒效法基督,但无法与之抗衡,遑论取而代之。由此,基督教组织既离不开传统,又要不断让传统被神的话更新。

实际上,我们生活的各样传统并非最主要的,因保罗提醒歌罗西教会,他们已经接受基督为自己的传统(O’Brien 1982, 105)。“我们的文化会不断陶冶我们,但基督要成为我们主要的文化”(Snodgrass 1996, 117)。也就是说,通过死而复活效法基督或爱基督,就是基督徒的人生哲学,而舍己背起十字架这最核心的生存方式,要决定并监督人生中的各样传统。教会要成为十字架性教会或团契(ecclesia crucis ;Rasmussen 1994, 313)。十字架团契的核心道德观是效法基督(同上, 312),即不受肉体精神支配的道德观(即不惜代价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这种团契的传统是带来耶稣自己的生活方式:尽心爱神而爱人如己。因此,教会成员所创建和管理的各样组织,也要学习成为十字架的团契,旨在形成一个在堕落社会里与堕落的世界截然不同的团契。这团契能打开人的视野,通过其颠覆性的生活方式,见证那位住在信徒心里的主。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