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永富
(……续)
(六)组织有没有体制的受害者或弱势群体?
世界的“吃人”哲学需要且确实也产生了弱势群体,因为罪人的“高价值”要以他人的“低价值”当垫子。天国价值观的核心是自我牺牲之爱,世界的价值观却是依赖牺牲他者而成全自己的私欲。虽说许多基督教组织并非有意产生弱势群体或歧视他人,但很多时候,组织的一些不健康做法(比如对传统和领袖的愚忠、不公平的体制、精英主义等等)使一些人被边缘化,叫他们处于弱势中。不管有意或者无意,信徒该警惕:世上所有人及其组织,都有为了保护和荣耀自己而牺牲他人的倾向。人生最可悲的现象之一,就是人或者组织的成功和伟大往往都需要拿别人当祭品。
由于缺乏安全感,人们很容易就把他们的组织当作自己的寄托或肯定自己的工具。有人或多或少已经奉组织若神明,把组织的利益、原则、成功和存在看作比他人的灵魂更要紧的事。人们想通过自己对组织的委身证明自身的价值,从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和牺牲他者(如受管理群体)的权益。以下是一个基督教组织开始产生弱势群体的几种表现:
当组织轻看女性,没有给她们更多的发言权和机会发挥神的恩赐;
当人为了保护组织的利益,用属灵的语言劝受害者闭嘴或不叫加害者为其罪行负责;
当领袖或同工处理问题时单靠规矩或原则,而不靠关怀,也不顾人的真实处境或需要;
当为了组织的利益,有意忽视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经济上、灵性上、知情权等等);
当组织有意无意排斥或忽略组织里面的少数人群;
当组织有意无意排斥或忽略组织里面的个别群体(如性别上、民族上、文化上或经济境况上不同的群体)。
当组织里施行家长制或精英主义,从而剥夺了信徒参与管理和发挥恩赐的积极性;
当组织为了自己的利益,培养出保密文化,损害了弟兄姊妹的知情权等等。
许多时候,等级或隶属关系难免在组织上产生出一定意义上的“弱势者”。比如,在基督教的神学院和大学里面,由于教学和管理权威都在老师身上,学生受管制是很自然的事。因此,权威上的绝对平等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况且,在组织的运作和管理中,为了组织和事奉的益处,一些人有时也需要牺牲自己的权益。然而,当权威更高者缺乏事奉精神而不愿付出代价,或只愿他者替自己及组织付代价,那么弱势者就出现了。一旦组织同工把成员只看作受管理的群众,或达到个人及组织目标的工具,也不想设身处地从成员的视角考虑问题,弱势群体也被迫形成了。由此可见,问题不全出自等级或区分因素本身,而是组织的精英把组织的成员只看成手段而非目的。我们实际上难免把他人看作手段:在合作网络中,一人的角色或工作自然而然成为他人实现其目的的手段(比如学生用老师当作他们达到学习目的的手段,老师用学生实现其职业目的的手段)。但错误的是,当人把他人仅仅看作手段而非目的,这就与贬低人的尊严无异。贬低人的尊严实则不尊重神,因人的尊严来自神以他自己的样式造人。
“要把人看作是目的,不仅仅是手段”。这一道德要求意味着人要以他人的目的为自己的目的,而这本来是“爱人如己”的涵义。基督教组织是以组织成员为目的(不只是手段)的组织,所以组织的运作目标,务必成全并尊重其成员的事奉目的和个人权益,因一切基督教组织的终极目的是荣耀神,而神的荣耀包含人的事奉目的及权益得到成全和尊重。这也包含组织帮助成员拥有健康的灵命、发挥其恩赐、过一个有尊严的人生等三个核心权益。当然,一个组织只能在其特殊而有限的运作范围内保护这三种权益,而每个人也有成全组织的事奉目标与尊重自身的权益的义务。根据这种理解,诸如此类的做法就是不以人为目的,亦是产生弱势群体的做法:实行家长制(因为这种制度严重拦阻同工们发挥自己的恩赐)、在没有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轻易降低工作人员的薪资或故意不给他们提供基本的经济保护(比如健康保险等等)、没有给成员们在思维上逐渐成熟的机会(总视他们为儿童或无足轻重的小卒),而用各样不合情理的规矩束缚他们的言行、搞个人崇拜。
把他人看作目的,等于设身处地看人。遵守主的“黄金规则”(编者按:即“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中文和合本]。)自然会淡化组织里的等级和区分,有助于实现仆人式领导。不过,彻底取消等级或任何区分也是不现实的,但关键的是:管理者愿意与受管理者在一起吗?领导者愿意与被领导者同甘共苦吗?如此,虽然组织上的等级和区分难免,但以基督的心为心的人,会强调他和弟兄姊妹们的共同点。肉体的精神可见于那为了自身的荣耀和利益只注重自己和他人的差别(即自己的优越性)。教会的弟兄姊妹们都是圣殿,皆为君尊的祭司,故彼此尊重和服务是理所当然之美事。本着这种同甘共苦的态度,组织的领导班子也以成全组织的成员为乐,甚至为了他们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约10:11、13)。
保罗在《以弗所书》6章中说,传福音是属灵争战中的一个武器,而传扬福音包含基督(透过信徒的事奉)释放囚徒而攻击黑暗地带(Arnold 2011, 455),所以这也离不开信徒帮助那些被撒旦和世界攻击或搅扰的弟兄姐妹。照此,信徒在事奉上要像耶稣一样充满怜悯之心,尤其对那些受忽视或不公对待的人群,更要有怜恤心肠。我们要祷告,但愿我们对自我中心主义愈加不敏感,对他人的需要和苦楚越发敏感。一面宣扬圣经一面忽视弱势群体的基督教组织,是自相抵牾的,因圣经告诉我们,所有人都软弱,但神怜悯人,愿意为了解救人而成为软弱(却无罪)之人,所以人可以靠神那透过软弱战胜软弱的十字架去关爱和释放他人。
一位学者说,正因为属灵之人已信靠神的能力而不再靠自己的力量,他就不再觉得软弱是可耻或使人焦虑的事;她甚至是以软弱夸耀(Leithart 2016, 90),因为通过软弱,她可以与神联合。惟有如此,郁积于人心中的忧惧便可焕然冰释,而人更愿意把软弱交托给神,也借此更情愿与人休戚与共(Williams 1995, loc 650)。过去我们不愿与他者联合,因怕别人知道自己的污点,担心委身于他人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但以基督之心为心后,人们发现,通过怜悯成全他人,人可以享受到他与神、与他人的健康关系,即成全自我和人性的关系。为了更好效法基督,基督教组织的领袖和同工们有时要挑战自己,多做一些与自己的身份好像是“不相称”的事,譬如打扫卫生、服事员工或组织等级更低者。这其实也是耶稣留给我们的榜样:他愿意洗他的门徒们的脚、为他们准备早餐、不计他们的软弱和失败把教会的重任委托给他们。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