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年輕媽媽的交通

人生有很多階段,從出生到六歲,只要吃、玩就可以了;但六歲以後就要讀書,並且由淺入深;由一點至多面;然後在職、結婚、為人父母,以至成為祖父母。對於我們信主的人來說,每一個人生的階段,都是給我們機會來享受祂、經歷祂。我們各人的生活方式不同,對主的經歷也不同,作主代表的性質也不同,主給我們的供應也不同。

今天我們是在年輕媽媽的階段裡,在這個階段裡有它的生活方式,有它的艱辛,但也有它屬靈的代表。以賽亞書中有句話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呢?」這個經歷我們都有,給我們看見婦人之於嬰孩,正如神對待我們一樣。神說,「即或有,我也總不忘記你。」(賽四九15)也許作媽媽的有疏忽的時候,但神總不忘記你。每當你記念你的孩子,想到你孩子的時候,你要記得神不忘記你。雖然有時你忙到一個地步,好像主不見了。讓我再說,請記得神不忘記你。

神量給我們每個人一天二十四小時。你們結婚以前都很愛主,在召會裡也有服事,在聚會中常盡功用、釋放靈。結婚以後,有了小孩,有的是兩個,有的是三個,但是時間還是一樣一天二十四小時。神沒有因為你多一個孩子就加給你兩個小時,再多兩個就加給你四小時。同樣是一個人,同樣一天二十四小時,但是事情加多了;負擔加多了;責任也加多了。所以這時候常常會有人問你:「某姊妹你怎麼不像以前那樣照顧我們了?也不像以前在聚會中盡功用了?」你自己也說,「是啊,我簡直沒有時間了,我沒有辦法像以前那樣的追求,那樣的盡功用。我知道那是多麼美好!但是今天好像一切都跟不上了。」

聖經中的實例:哈拿

在聖經中,關乎年輕媽媽的記載,雖然不多,至少可以找到了一個,就是哈拿(撒上一~二)。哈拿在生撒母耳以前每年都跟著她的丈夫到示羅去守節、獻年祭。後來神聽了她的禱告,給她一個兒子撒母耳,當孩子出生後,又逢獻年祭的時候,她丈夫和全家都要去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

但哈拿對丈夫說,「我要在家裡乳養孩子,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裡。」她丈夫也答應了她,哈拿就在家裡乳養孩子,等孩子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耶和華的殿裡,把孩子終身獻給耶和華,就留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以後她每年還是像以前一樣,跟著丈夫到示羅去獻年祭。

哈拿每年去獻祭的時候,就帶著新的小外袍給撒母耳,好讓他穿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今年作長一點,明年再作長一點…。這就給我們看見,孩子會長。所以我們不要發愁:「孩子整天抱在手裡、整天鬧、整天哭,怎麼辦呢?難道我一輩子就這樣帶孩子?」不會的!這只是一個階段,一個很短間的時期。等孩子長大的時候哈拿還是照樣到耶和華面前獻年祭,照樣事奉神。這是我們從聖經裡頭看見的一點點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