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利赛人和税吏(上)

◎陈庆云

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参路加福音18:9-14)

法利赛人——一个犹太人宗派,曾在耶稣的时代很流行,但过于强调摩西律法的细节而不注重真理。法利赛人是犹太人一个突出的宗派,有些人(包括转变之前的使徒保罗)反对耶稣基督的福音信息。他们夸大了对摩西律法的敬重,要求所有的人都完全遵守。他们在守法的问题上顶撞耶稣,特别是守安息日。

犹太税吏——是为罗马政府服务的,这类人被他们的犹太同胞所憎恶,不但因为他们与罗马当局勾结,更因为他们做事欺诈不实,常利用职权之便讹诈百姓。犹太人不肖与税吏坐席的。

法利赛人和税吏在圣殿祷告的比喻,是大家非常熟悉的故事。这比喻遣词用句简明精练,人物描写得又非常传神逼真。洞察人心的主借着这比喻来揭露人內心的世界。很多时侯,我们不能充份了解我们里面的“自我”。只有神的灵的光照、神的话语的亮光渗透入內心之后,才能看清楚自己的本相。我们的眼睛可以眼看四面八方,就是不能看见自己这张脸。神是造我们眼睛的神,祂比我们看得更清楚;神是造人耳朵的神,祂比我们听得更清晰;祂是造了人心的神,祂比我们更加了解我们的内心。

这比喻的内容:1.比喻的主题,9节;2.法利赛人的自言自语,10-11节;3.税吏的祷告,12-13节;4.比喻的结论,14节

法利赛人是彻底为自己的宗教献身的一群。法利赛人无论在人前,还是在个人私生活方面,都是非常严谨的。正因为如此,也因为他们注重律法知识,他们受到当时犹太人社会的普遍尊敬。

税吏是收税的人,税吏不是公务员。他的职务是需要投标谋取的。他们要用钱来疏通罗马官员才能获得这个职位。他们用尽方法搜刮民脂民膏,为谋私利,无所不为。收税是一门生意,既然掏出这么多本钱,就要尽其所能捞回更多利息。这些收税的人所作所为皆是勒索等等不义的勾当;生活腐败,在社会上,他们属于最低阶层,被人遗弃。

只要是犹太人都有资格进入圣所祷告。法利赛人穿着衣䍁写满经文的长袍,走进圣殿的最前面,站立在众人的前方大声祷告,唯恐人们不注意他。税吏却羞愧地远远站着。当时犹太人的祷告方式是站着的,不像我们今天的祷告方式或坐或跪。他们祷告时站直身子,眼睛睁着,双手向上举起,这是法利赛人以及其他敬虔祷告的人常用的方式。

那法利赛人根本不是在祈祷,他没有向神求什么,而他的感谢也只是一个形式而已!耶稣说:“他是在向‘自我’说话”他虽然抬头向神,但却想着自己。他为自己是什么而不是神是什么而感谢神。(11节),“神啊,我感谢祢!”一句感谢的话,其实不是感谢神而是开始他的朗诵,是为着里面的“自我”表功的开场白。

骄傲与自满是人的本性,也是一种罪。一些经常行为不端,自私自利的人,也会将行为更坏的人拿来与自己作比较,以维护自我感觉良好的心态。法利赛人就是这样。从比喻中看到,他一开口就说,“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11节)。法利赛人把自己放在最高最义的地位上,一连串的表功,一连串的抬高自己,夸大自己。恪守教规是重要的,但这并不能代替爱心与谦卑。

法利赛人绝非如我们想象的是披着宗教外衣来觅食的肤浅虚伪之宗教徒。事实上,他感谢神的两件事,即禁食和奉献都是真实的,而且这两件事在当时人们的价值标准来看都是值得钦佩的。

这样看来,法利赛人应该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法利赛人错在那里?他是正面人物的代表,为什么不被悦纳呢?而那税吏收括民脂民膏、勒索、奸淫,是个反面人物,为什么神倒算他为义呢?关键所在仍是主耶稣点出这比喻的主题:9节,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法利赛人被拒绝,绝对不是他的好行为,而是他仗着这些“义行”自高自大,看不起别人,以至眼中没有神。虽然他行善,但是他里面的“自我”没有死透。在他的自言自语里面有4个“我”。神啊,“我”感谢祢,“我”不像别人,“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

这个税吏,神倒算他为义。不是说神不看人的道德原则,不看人的价值标准,不管他的生活腐败,也不是税吏被人藐视太可怜之故。他确实是罪有应得,所以他甘愿受指责,当法利赛人指向他说:“我不㑰这个税吏约时候”,他没有申辩,因为如此如此,我才这样那样。为自己找理由、找借口是人犯罪堕落后常有的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