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壹书1: 5-7节
思考问题:行在神的光中
5.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6.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7.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
有人说:如果神是以自己的形象造人,那么人也以自己的想法造神。这是我们大部分问题的根源。所有罪的本质都是攻击神的性情。我们不愿意相信这活着的神,的确就如圣经向我们所启示的。因着人背叛的心态,他们更喜欢制造出符合他们所喜好的代替品。
约翰开门见山的说:神是光。这是一个伟大的宣告,他曾亲眼见过主耶稣在变像山上的荣光。他在这里向我们启示神的属性,他是光,他是爱,也是灵,这是神的本体。使徒所传扬的这个真理,也是教会的使命,将所托付的这真道,完全並忠心的传诸于后世。
神所启示的这真理是不能妥协的,它源自神。因此,这些话语和真理都具备了权威。这权威是建基于:在时空之中,在拿撒勒人耶稣身上,那隐藏的永生已经被揭开了。
1.信息的内容(1:5)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正面的教训被同样強烈的负面教训所增強。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世记1:3)。这是有关创造者的本质与意愿的最先表达。他的话语执行他的目的,他的话语与行动一起启示了他的本性。这创造的神以光作开始,首先表达了他自己的永恒存在。从这一点,其他东西就随之发展。整个受造物的存在和维持,都有赖于这位就是光的神,和自称为世界的光的基督。
在旧约中,光是表明神的同在,如出埃及中的火柱,在夜间引领百姓前行。基督徒要与圣洁无瑕的神同行,他的光要引导我们走属天的道路。基督教正确信仰和生活的基石,就是不论在知识上,道德和灵性上,神是光,全无污染,毫无参杂。
这光驱散了我们所有的黑暗,这真理要测试所有其他的宣告。在神没有陰暗地带。从神学角度看:神是真理,在他那里,错误没有容身之处。从道德角度看:神是美善的,罪恶不能伴随在他左右。
与神这样的相交的意义是什么呢?人间没有比与神的儿子耶稣相交能享有更高的尊荣。我们从神所得的生命,最主要的目的是荣耀神,享受神。今天,我们不能脚踩两条船,同样,也不能有属灵的分割,要作一个完全行在光中的人,蒙他所喜悦的人。
2.轻看罪恶(1:6-7)
约翰接下来反驳假教师错误的宣称和态度。他们认为犯罪並不那么严重,不明白主为何需要上十字架。他以“我们若说”来开始。他以神是光为真理的试金石,提出三个与神有真正相交的标记和测试,用来分辨与神相交的自称是否真实。
a.行在义中
假教师自称与神相交,但实际生活却在不义中,这样的生活其实是虚假的。行为的最佳印证仍是从每天的生活中体现出来。信仰正统,真正认识神的最佳证据,就是圣洁的生活。持续犯罪的人不可能与神有交往,两者之间跟本是互相排斥的。
b.彼此相交
彼此相交是行在光明中的证据。约翰在这里指出6节中所关注的黑暗是指:我们可以与神相交,但却不与其他信徒相交的错误态度。假教师自称拥有高超的知识与经验,而把他们的跟随者从其他的基督徒中分裂出来。假教师不认为藐视和不爱其他基督徒就是罪的这个事实。但约翰多次教导人若不爱神的儿女,就不可能真正的爱神(2:9,11,3:11-14,4:20-21)。
c.悔改相信
第7节提到主的宝血洗尽我们一切的罪。我们必须在光中让圣灵来监察我们的内心,对罪有高度的敏感,並且愿意认罪悔改。使我们的生命每天不断的得以洗净。主的宝血是大有功效的,能洁净和延伸到每一样罪的层次中去。
罪是严重的事,它严重到一个地步需要神的儿子在十字架上流血和死才能救赎。因此,我们必须严肃的面对罪在生命中产生的伤害,並且信靠神救赎的大功。他能拯救我们脱离罪恶的权势,在基督里成为得胜者。
约翰福音1:19-21节给这句经文写下了很好的注释: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恶的便恨光,並不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所行的是靠神而行。
问题:
1.神是光这一个既简单又渊博的陈述,你如何开启这话的真理?
2.面对那些自称与光的神相交的人,我们可用那三个方式来测试他们?
3.这三个测试带给我们什么特殊的挑战或激励?
祷告:
亲爱的天父上帝,你就是光,是圣洁无有瑕疵的。感谢主耶稣在地上给了我们立了美好的榜样,凡事都尊行天父的旨意,荣耀主的圣名。愿我们的生命分别为圣,与一切的罪恶划清界线,不作脚踏两条船的人。愿圣灵每时每刻监察我们的心思和意念,常常认罪悔改,行在光明中,使我们与主的性情有份。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圣名求。阿们!
以马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