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基督教十大神学思想家简介(IV)

() 余米勒布仁尔(Emil Brunner)

他1898年在瑞士出生,先后在苏黎世、柏林和纽约协和神学院畢業。1932年开始在苏黎世大学执教,那时他已有8年的牧会经验。1953年他东游日本,在东京基督教大学担任客座教授,由於身体欠佳,回到瑞士途中不幸中风,此后用口授录音,把他的教义大纲赶出来。他死於1966年,享年68歲。

1.“危机神学”

布仁尔的神学思想被英语世界认识,是因为他的“辩证”和“危机”神学。他的辩证法是用古希腊苏格拉底辩论的方法寻找真理。“辩证神学”相信神的启示和人的知识彼此关连,但人的知识并不足以认识神,因为神与人讲话常有“似非而是”(Paradox) 的现象,而神学思想非常有限,不足与“似非而是”的神说话,否则就会因此产生“危机”(Crisis), 成为死亡的转折点,他称之为“十字路口,对神说“是”,就成为“新人”,对神说“不”,就成为“死人”。

2.“邂逅神学”

布仁尔的神学强调“邂逅神学”,我们都知道科学和哲学常提到“主体”(Subject) 和“客体”(Object),人都能思想,所以他是“主体”,那么被人思想的事物就成为“客体”,前者是“主观”,后者是“客观”。主观思想用自己的感受作为工具,但忽略客观事实,因此哲学上关於主观和客观的争论蝶蝶不休,然而我们还是要分析为何主观因素会影响客观因素。布仁尔认为神学思想若接受主观和客观的“二分法”就很不幸。人藉着圣经和教会可以客观认识神,他就能用主观除去客观的弊端,因此他强调人的“内在经验”(个人信仰)去回答那无法由客观观察出来活生生的真理,但若个人所得到的结论成为他终极的权威时,教会会因个人不同经验会产生分裂,这是布仁尔认为“二分法”不幸的原因。为此布仁尔应用“邂逅神学”,一方面依赖圣经(神的话语),另一方面重视人内在的见证(圣灵的感动),将两者联合起来,就找到了真理。为了加强这一观念,他引用犹太哲学家和神学家马丁布伯(Martin Buber)的“人与人”(I-Thou) 和“人与物”(I-It) 的神学思想将这两者的差异加以说明。

3.“自然神学”( Natural Theology)

1930年他为了这看法与巴特分道扬镖,布仁尔认为神形像可以从堕落的人身上看出来,也在自然中启示出来,但巴特的看到法正好相反。他反对巴特因为人若失去神的形像,不能从人和自然中启示出来,那么人不必对自己所犯的罪负起任何责任。布仁尔又认为,神的启示若不释放人的理性来解释信仰的话,就不可能为人奠下悔改的基础。

4.“恩典神学”

对布仁尔而言,罪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而非从遗传。人被创造原是与神和谐相处,但人选择了以自我为中心的生活方式,把自己困在“自我”的堡垒中,只有神才能用爱把他带出来,使他“自我放棄”。神既用启示显明祂宽恕的属性,人才能肯定自己已蒙赦免,是透过神惟一的“中保”耶稣基督的启示,才能真正认识神,人凭自己的努力要认识神是绝对不可能的。布仁尔认为人得到神这极大的“恩典”,必须要有悔改的行动,在他所写的“神的命令”近600页的伦理学中,说明如何将“神的命令”付绪於家庭、社会和政治生活上面,这与道德和宗教决不可分开,所有宗教都同有一个律令,是出自神的旨意,然而若不靠着神的启示,单凭人的头脑不可能认识神。布仁尔分析,理性主义者的努力结果只产生两个思想体系,那就是“自然主义”和“理想主义”,这两者都不是伦理的范畴,因为人的“道义感”, 不是全出於自然和理想,这是我们从神所接受的“无上命令”。在他所写“公义和社会秩序”一书中,他指出人若不以神的旨意作为公义的基础,在理性主义的时代,人的公义就变成他的理性,这就是今日为什么统治者的意旨就是公义的标准 ,甚至超过法律而变成专治独裁。神既然颁佈了“你当”的命令,我们就充分知道罪恶的意义,但这不叫我们绝望,因为随之而来的便是神的宽恕和接纳,这就是恩典。

5.“善行神学”

对基督教而言,“善行”不是为了“责任”。我们知道社会乃是由家庭、教会和国家组成,这些次序是神所规定的,如果“善行”是为了责任的话,这使我们造成许多犯罪的藉口,因为我们可以推辞不是我们的责任。基督徒法官必须明白他的责任不只是处理“公务”,他必须驾凌於个人关系之上,他有责任尽量减少不公法律的害处,任何能够维持公平的法律才是最好的法律,这是他的责任。换句话说,善行是我们的本分、本性和生命表现。

6.“我你关系”

布仁尔比其他新正统派神学家更能容忍开明派神思想,因此他在美国比较受开明派的欢迎。他在冷战时期全力支持美国的反共立场,赢得许多美国人的好感。布仁尔神学上最大的贡献就是用“人与人”(或“我与你” I-Thou) 的关系作为寻求神的线索。近来他的神学逐渐被人冷落,神学舞台已经出现了新的演员,不过只有时间才能决定他的神学思想会不再度出现,还是成为二十世纪神学思想的过度阶段而已。

7.“神学著作”

瑞士苏黎世为革命家慈运理的故乡,也是布仁尔出生的地方,早年他在苏黎世与柏林两间大学的神学院就读,其博士论文是专研康德(Kant)及胡诗尔(Husserl)的哲学思想,毕业后1912年曾任一改革宗牧师,后1913-1914年曾往英国深造,由於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原故他重返故乡,再任教会牧师。1919年经友人介绍到美国牛纽约协和神学院进修,当时开明派神学思想在美国极其盛行,他赞同巴特“罗马书注释”的神学思想,所以成了巴特的好朋友,也成为巴特神学的主要阐释人,后来由於在自然神学这方面反对巴特的看法而鬧反,从此互不往来。1927年布仁尔写了“中保”(The Mediator)一书后,从此他的傑作陆续出版而鬨动美国神学界,此外闻名遐迩的著作有:“神的命令”,“叛变中的人”,“神人相遇”,“基督教的神观”,“启示与理性”,“基督教的创造与救赎观,1954年最后一本讨论末世论的“永生的盼望”更加闻名。1938-1939他接受l普林斯顿与协和两大神学院的邀请,成全了他到各地讲学的夙愿。1953年在他古稀之年,应聘前往日本东京国际基督教大学成为教授,实践了他强调的“宣教神学”,获得了佛教和基督教界的尊重。他於1955年退休回国,在途中得了中风之症,中断了他一切的授课、写作与教导的活动,一代伟人就此终老,享年68岁。